• 2009-11-17

    代表学。 - [Thoughts]

    还记得以前央视某主播问奥巴马问题,两个,一个是代表中国人民问的,一个是代表世界人民问的。

    然后今天奥巴马又被代表北京网民,代表中国网民,代表台湾同胞,代表中国广大学生等等一系列的n个代表提问了。有人人肉他们这些提问学生,发现大都是根正苗红的先进代表,要么就是团委书记,要么就是副书记,老是在那里代表来代表去,现在自然也代表下普天下的人了。

    我就想问,你代表那么多人,谁赋予你权力去代表的?是学生网民选出来的?还是你自以为是代表去的?把中国人代表完了,自己什么想法,什么独立的思考,都见鬼去了。

    所以建议开一门代表学,反正中国人多,谁也不代表自己,所以谁也没有责任。

    奥巴马回答问题我看了一半,觉得也不过如此。有些具体措施说不出来就在那胡吹海侃,对中国国情也不怎么了解,居然连绿坝这样臭名昭著的防火墙都不知道,当然就更不会知道twitter被封一事了。枉费我们亲爱的驻华大使出了个如此好的题目,估计事先没和奥巴马通融,奥巴马居然说到技术上去了。

    再一个,我是在sina网看他的视频演讲的,貌似是上海卫视还是哪个台播的,然后有一段黑屏。黑屏是早就料到了,不过还是有点不敢相信,奥巴马措辞什么的都很严谨了吧,没听到几次human rights 啊,连freedom这样的字眼都拿 文化 打哈哈,够可以的了。电视台也真是窝囊,要么你就不直播呗,像中央台就没有直播吧,凤凰台也没有,估计是不给进;要直播你有种就别掐啊,这不明摆着浪费网友时间嘛,又麻烦网友qq疯传。到头来还不是屎盆子往自己头上扣。即使直播了,大家也不会说三道四,搞得谁不知道一样。

    一个成语,掩耳盗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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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9-11-16

    自由论,论自由。 - [Thoughts]

     中新广东网7月31日电 (记者 邓卓明) 七月三十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在广州会见了“世界媒体看广东”采访团,并现场回答境外记者们的提问。  

          德国明镜周刊记者华格纳:在中国,腐败产生的原因,是不是因为中国政治缺乏言论自由?

      汪洋:你的问题提得很坦率,我也坦率地回答你———我不赞成你的判断。任何自由都是有条件的,那就是不以损害别人的利益为前提。

      中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国公民享有言论自由。中国从来不缺少言论自由。我们今天能够平等、坦率地在这里交流,本身就是言论自由的表现。有些你们认为有言论自由的国家,政府内阁频繁更替,议会里拳脚相向,如果这样的“言论自由”发生在有十三亿人口的中国,后果将不堪设想。中国的“文化大革命”期间曾经有“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的言论自由,其结果是许多人的基本人权得不到尊重,国民经济到了崩溃的边缘。

    看到这段话,是在某本杂志上,当时这段话是当作一周语录记载下来的,貌似是南方人物周刊吧。看了之后,大吃一惊。一是为这本杂志的主编,二是为我们亲爱的汪洋书记。

    这是我生平第一看到有人把言论自由当作文革的原因来进行阐述的。

    义愤填膺。令人发指。

    建国六十周年,我们伟大的祖国欣欣向荣,言论自由自然也得到充分发展,作为一项基本人权且被宪法维护,我们广大的13亿同胞享有最彻底的言论自由,是最高形式的言论自由。这点我从来没有质疑过。

    只是,文革十年,是言论自由过泛吗?而且文革期间所谓经济崩溃边缘,也是由于言论自由?这是疑问一。

    疑问二,就算文革是破天荒的言论自由导致的,难道就把言论自由一棍子打死?这其中是不是又隐藏了这么一说:言论自由是该被限制的呢?

    疑问三,“政府内阁频繁更替,议会里拳脚相向,如果这样的“言论自由”发生在有十三亿人口的中国,后果将不堪设想。”这怎么可能发生呢?我们始终团结在以胡锦涛总书记为中心的党中央,我们绝不容许多党执政,我们绝对坚持和拥护共产党领导。这是我们的基本国情,怎么扯上议会呢?这样的类比有可比性吗?

    疑问四,纵使议会拳脚相向,这就可以顺理成章推出言论自由不当?乱是什么?很多人觉得台湾太乱了,整天就像个连续剧一样不停地出花样。在我看来,这根本不能叫乱。很简单,我们无法阻止像陈水扁那样的贪官败类的出现,人各有志;重点是能否有一套公正公平公开的制度去惩办陈水扁,以及制衡蓝绿两党。现在的事实是阿扁进了监狱,不管无良的媒体怎么渲染和炒作,至少阿扁进去了,有把尺子衡量了他。对立是必然的,这才是多元化的本质,否则那叫和谐。

     

    很多时候,我们被表象迷糊了眼睛,以为言论自由是乱的病根,还是需要管制。这里,可以套用柴静的那篇演讲辞,“人们在强大的力量面前,总是选择服从,今天如果我们放弃了一块五毛钱的发票,明天我们就可能放弃我们的土地权,财产权,和生命的安全。权利如果不用来争取的话,权利就只是一张纸。”引自http://dhchen.blogbus.com/logs/46471090.html

    同时,我向汪洋同志深深鞠一躬,谢谢您又让我有了一个怀念的理由。

     

    附:

    括号内为北风点评。

    汪洋说,中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国公民享有言论自由。(这话没错,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从来只是个摆设,显而易见的违反宪法的行为,却没有任何例如宪法法庭一类的救济机制。)中国从来不缺少言论自由。(主张言论自由的人的后果往往很严重,60年来因言获罪的例子多如牛毛。)我们今天能够平等、坦率地在这里交流,本身就是言论自由的表现。(相对而言,官员并不缺乏言论自由,甚至经常超越法律与常识而大放厥词。)有些你们认为有言论自由的国家,政府内阁频繁更替,议会里拳脚相向,如果这样的“言论自由”发生在有13亿人口的中国,后果将不堪设想。(“政府内阁频繁更替,议会里拳脚相向”而没有出现“不堪设想”的后果的那些国家,重要基石之一就是言论自由,汪洋倒果为因。“这样的‘言论自由’”大大缩小了言论自由的内涵与外延,偷换概念。)中国的“文化大革命”期间曾经有“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的言论自由,其结果是许多人的基本人权得不到尊重,国民经济到了崩溃的边缘。(文革时基本人权得不到尊重,国民经济到了崩溃的边缘,并不全是因为有“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的言论自由,把条件之一视为充分条件,逻辑上站不住脚)“不同国家对言论自由有不同的标准(首先应当厘清‘言论自由’的具体内涵,强调标准的特殊性并不能否认其普遍性。),我们不愿把自己的标准强加给别人,也不希望别人把标准强加给我们。(再次偷换概念,两个‘标准’并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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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9-07-07

    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 - [Thoughts]

    在人类的物质文明达到一个又一个高峰的时候,懦弱的精神建设正在以一种无法预料的速度吞噬着这些物质财富,似乎想把人类打回原型,再以此创造出和谐的另一个地球。

    亨廷顿在 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 一书中,将人类的问题归结为九大文明的冲突。王小波称之为变相的种族主义者,说他是在搞种族主义的那套,不过披上了文明的外衣。然而,无法忽视的是,911的问世正是源于这样一种冲突:伊斯兰文明与盎格鲁撒克逊人的冲突。似乎一直引以为傲的文明,在新世纪来临的时候,也充满了血腥的味道。

    而最近,这股味道蔓延到了中国。

    7月5号,乌鲁木齐,“打砸抢烧严重暴力事件”,遇害156人,绝大部分是汉族人。“7月5日严重打砸抢烧严重暴力事件,是境内外敌对势力的一个巨大阴谋,他们的目的就是要破坏民族团结,挑起民族对立,破坏安定团结的社会局面。”

    李普曼对政府的这个定性很不满,认为政府应该将其定性为恐怖袭击。(http://www.lipuman.com/)李普曼的主要原因是说他们的行为并不是针对政府,不是针对警察,军队等暴力机关,而是针对平民,针对汉族人。我觉得他有他的道理,但我还是比较赞成政府的做法。民族问题虽然一直是个敏感问题,但敏感到今天这种程度好像好没有发生过。维族人和汉人我相信是会有隔阂,但不会仇深似海,更不会说势不两立你死我活。这其中有个前提就是绝大部分的维族人和绝大部分的汉人都是温和友好的,这是事实,也是假设的基础。那么之所以还出现今天这种因为民族问题而自相残杀的惨景,据悉是极小撮反华势力的挑拨。那我们是否把受到挑拨的1000多人也看作恐怖分子呢?显然不能。若他们是恐怖分子,把他们都抓起来,那么其他维吾尔族同胞该怎么办呢?我们是安定了,他们心里又应该有如何的负担呢?这种负担是不是会加重情势的恶化呢?所以,不做任何的定性,归结为法律处理的问题,我认为是处理民族问题的最佳选择。

    现在政府都呼吁群众要稳定下来,不要再闹事。不过据悉又有很多汉人聚集起来,准备“反攻”。对于这种做法,我就比较不赞同。75事件的发生是个悲剧,凶手的确应该遭到谴责,但是,若要“以血偿血,以命偿命”,这不是公民应该做的事情,而是法律的职责。公民可以监督对他们的处理,通过公正的法律完成自己心里愤恨的宣泄。但如果把这股宣泄发泄到另外无辜的人身上,这与凶手又有什么区别呢?我们谴责魔鬼的前提是我们不能是魔鬼。如果我们一边谴责魔鬼,一边自己手上还拿着杀人的刀子,那我们就是伪善,也是魔鬼。

    民族问题也可以归结为文明的冲突,但我觉得这不是主要的症结,最根本的还是利益。这让我想到了印尼排华事件。有朋友将这两件事联系起来,我觉得有一定道理,但不完全相同。印尼排华的原因在于华人太精明能干了,抢夺了他们的生意,造成他们的饭碗丢了。这倘若放在一个比较完善的法制社会,也会出现不满和抗议,但不会像印尼人那么极端和残忍,从这点上,我是看不起印尼人的,甚至夹带了仇恨的情绪。新疆也是这样。新疆自古以来就是维族人和汉族人共同的家园,但维族人主要聚集在新疆却是不争的事实,也就是说新疆是维族人唯一的家,而汉族人还可以游走四方。所以造成新疆维族人一个印象,好象是汉族人过来抢占了他们的资源,抢夺了他们的生意和财富,于是一些反感情绪也就来了。这点和印尼排华有些类似。但我认为最主要的还不是这点,而在于社会财富的分配不均。这种不均不单单是汉族人为之,更主要的是没有一个健全的制度保障新疆维族人的利益得到切实的保护,这和其他城市的弱势群体得不到应有的利益一脉相承。而这个问题在民族身上得到了寄生的养分,繁殖茂盛,于是最终爆发。

    我们一部分人在享受改革开放带来的物质文明丰富的同时,往往忘记了其他需要我们帮助和关心的人们,这是为什么我们这个社会日渐冷漠的原因,也是为什么这些日子以来这么多事件发生的原因。民族问题其实也无非这样,为什么广西的壮族就不闹事呢,为什么湖南的苗族也不闹事呢,我觉得在某种程度上有部分少数民族还是沾了改革开放的光,享受到了一些利益,中国人向来容易满足,自然也不会闹事了。而新疆和西藏,还属于比较贫困落后的西部地区,只有政府的大力扶植,才有可能从根本上消除民族问题的苗头。所以,西部大开发显得如此重要,理应得到一个更加受瞩目的位置。不是投入的太多,而是投入的太少。这就是问题的症结所在,也是解决问题的通道。反观所谓的维护稳定和疏导民众,只能治标,无法治本,也是这个原因。

    虽然又有156位同胞离我们远去了,我们理应感到悲哀,但显然,今天的人们关注点不在这156条中国人的性命身上,而在于michael jackson的葬礼上。唉,想到这些,我不禁会有些心寒,有这么多虚伪的中国人,不会为了156位同胞流眼泪,只会在那儿口口声声宣告自己对michael最忠诚的爱。无良的媒体也是这样顺从地播着michael的葬礼,对于他们来说,死的不过是又156名中国人,而michael只有一个吧。从心里,我鄙视他们。

    狄更斯在双城记中说“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我觉得,此话用在这个世纪上,绝佳不过。

     

  • 2009-06-27

    中国不高兴之二三事。 - [Thoughts]

    最近在复习期末考试,终日泡馆。这与平常的泡馆还不太一样,若是在平日,也不会紧张如此,而如今有了考试的压力,有想放松的念头时立马趴在桌上补觉,睡醒再继续看。

    不过忙里偷闲,看完了中国不高兴。顺带也大致浏览了杨绛写的我们仨。

    中国不高兴这本书被很多人骂,说是煽动民族主义的罪魁祸首,而且本身质量不高,七拼八凑,炒作嫌疑过大。这点我也承认,其煽动性过于明显,逻辑性不强,甚至很强盗,的确不是一本精良的书。但读完本书,也有所得,我就将所得分享一下。

    首先一点是这本书重构了我对于外国的认识。恕我直言,以前的我认为美国是目前这个世界上最优秀的国家,不管是制度,还是民众本身的素质,都是目前人类文明的极点。这种看法从很多地方形成,有一些是老师的说教,每每谈及发达,谈及优秀,总逃离不开美国;有一些是看电影和电视剧形成的,往往表现美国生活的电视和电影很吸引我,而其中所颂扬的人性,自由,民主等等价值观很让我认同,即使里面也有罪恶,也有肮脏,但最后也都忏悔,也都洗刷了,所以,留下深刻印象的都是一些真善美的东西,自然也就加深了我对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的崇拜之情。

    但很显然,这本书正是要反驳像我这种对美国怀有无限好感的人。里面说到了法国巴黎满街的狗屎,说到了美国几年前的大飓风灾难时候满街的抢掠,无秩序,强奸,说到了金融危机的缘起就是由于美国人贪婪成性造成的等等。这些反对的事例也会被人反驳,但透过这些事实,我厘清了一些善与恶的观点,也从心里开始默默觉得其实美国也不是真的人间天堂,它的罪恶只不过被更加深层次地掩盖起来了。这个观点在以前的我看来是万万不可接受的,甚至也会去找借口反驳,但通过这本书,我还是略微领略到了这种思想。

    说到外国人,就不得不谈及中国人。很明显,这本书也重构了我对于中国人的看法。书里王小东有个名词,“逆向种族主义者”,大致是说一些中国人极其崇洋媚外,而且对于中国人自己极其刻薄,只谈民族劣根性而抛弃中国人的优良美德。我觉得这个提法很贴切,因为很多中国人心里由落后挨打的历史造成的民族自卑感是深刻的,虽然很多人也会笑言中国人的美德,但好像这种笑言更多是自嘲,而非出自内心的赞美。所以我认为这个提法很贴切,甚至可以用来形容大多数中国人,但这不是主要的收获。我对于中国人的民族劣根性以前也有认识,在剖析自己的时候也会不自觉的将其归到这个大类里,在这里这本书更新我的观念是关于中国人的精神。

    以汶川地震为例,我们在谈及这场地震的时候会感动,会感慨,也会追求真相,会问责,但很少会深入到中国人的精神这个层面,又或者说即使到了这个层面也只是官话,表面文章,很少有人会从历史,从积淀这个角度谈它。而恰恰这个层面的重构是我最大的收获。其一在于中国人的秩序性,这种秩序性是发自内心的,在大地震过后,许多灾民拥挤在体育馆里,有条不紊,井井有序,这种已经内化的纪律性是一种优良表现;其二是中国人普遍的善良,为国家,为民族,为同胞的一份真切的善良也很让人动容;其三是中国人的行动力,从万千志愿者身上,从解放军,从干部身上,都可以看见这种由心而生的行动力。

    当然还有许多方面的精神。书里的作者将其归结为中国人本身的优越性,说中国人也就是在这150年里头落后了,而在2000多年里一直都是整个世界的领头羊,一直都是人类最杰出文明的代表,这是毋庸置疑的。而最大的问题在于过于沉重的打击让我们的这份民族自豪感丢失了,让我们以为自己劣等,以为自己低贱,这其实是身为一个中国人最不应该有的想法。为什么呢,因为我们一直都是世界第一,这偶然的150年落后了就可以甘愿做低等民族吗?当然不是,我们内化的许多中华文明有价值的精神一直没有丢失,我们的气儿还在那里,我们都领先了2000年,还在乎这150年吗?而且我们现在不正是奋起直追吗?干嘛要自卑干嘛要自贱呢?

    我觉得这本书关于这个逻辑的说明很在理,也从根本上切除了崇洋媚外的病根:我们学西方自然要虚心,但我们也应怀有超越的目标,因为我们一直都是最优秀的,这就是我们的底气。

    书里还写到了一些文人,对他们的作品和为人进行了批判。其中提到了钱钟书,说他被称为大师,还真是由于中国人眼界不开的原故,他的文章匠气过重,写的管锥篇虽名为最重要的学术作品,其实也无多大价值。我今天偶然在书车上发现了杨绛写的我们仨,于是捡起来看了看。里面多是她和钱钟书以及他们的女儿钱媛的故事,读起来倒也有种朴实的感动,很真切。其中有句话我觉得形容他们最恰当不过了,是杨绛写为什么她和钱钟书在某些事情发生的时候不选择游走异国他乡,杨绛写道,因为“我们都是倔强的中国老百姓。”

    中国老百姓一般联系的形容词大多是 和顺的,任劳任怨的,勤奋的,忍耐的,极少和倔强沾边,而杨绛的这个形容,我觉得十分妥当,特别是在看了中国不高兴这本书后。当然,杨绛的文采也很不错,偶尔的几句很耐读。她在最后写自己独自一人,说自己像片枯黄的叶子,被风裹着回扫到街道上。大致是这么一个意思,我就觉得写得很开阔,很值得玩味。

     

    读完中国不高兴,总的来说对于民族主义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和认识,虽然这不是民族主义的最佳读本,但也在某一方面坚定了我做自由主义者的信念。要再多加一个定语的话,我希望是批判的,犹如传播学理论里最不受人待见却最得我心的那个批判学派一样,解构一切,至于怎样立言,如何重建,业已不是我辈能所想了吧。

     

  • 2009-06-11

    夜色朦胧。 - [Thoughts]

    我很难忘怀那个故事。

    一个15岁的年轻男子,在一座古堡里无所事事。有天他走到旁边的森林里,躺在一棵树下。一位年轻的女子降临,与他云雨。他看不清她的脸,只能感受到她的心跳,和雪白的肌肤。然后这女子像道白光飘走了。之后的两天他和她就这样互相拥有对方。直到某天,他发现她手上戴着个八角的金牌,于是,他将那枚金牌深深陷入自己的肉里,以期得到一个痕迹,通过它来发现这个女子的真正身份。

    后来在隔一天的早上,他四处寻找着这个金牌的下落。果真找到了:是三姐妹中的二姐。他还来不及观察到小妹也有同样的金牌,就认定二姐是他的情人了。他发疯似的爱上了二姐。而二姐却对他不理不睬,甚至对于他表现出来的过度热情很鄙视。他伤透了心,却越发地爱着二姐。爬上树,想偷听二姐的讲话,却从树上摔下来,很严重的伤。

    在养伤的日子里,他假装熟睡,发现小妹来看望他,并对他很热心。透过眼睑的余光,他发现小妹的手上也戴着一个八角的金牌。他问小妹她怎么会有二姐的金牌,小妹说本来姐妹三个都有的,但大姐不喜欢,就她和二姐戴了。他再问小妹是不是就是那个女子,小妹泪眼朦胧,说是又怎样,你喜欢的是二姐。

    他无可救药地爱上了二姐,但真正给予他爱情滋润的却是小妹。他想 要是当初就认下小妹,是绝对会爱上她的。只是当时头脑发热,铸成大错。他无法再把自己的爱转嫁到小妹身上,即使他被二姐拒绝,也无法阻止他对二姐越加深厚的爱恋。而小妹,已经得不到他的爱情了,虽然当初与他云雨的确是小妹。

     

    这是茨威格的小说夜色朦胧的主要故事情节。

    之所以要说这个故事,是因为我发现我的整个世界观发生了改变。以前很多东西不明白,也不想明白,现在明白了,也想明白了,才发现有些事情不是那么单纯的。好像我错爱了一个女子,然后发现我应该爱的是另外一个女子一样。

    其实我一直很纠结,到底这样的转变是必要还是不必要的,现在我释然了,没有绝对的真理,也就没有绝对的对错,这是从客观的事实角度说的,但从人性这个感性的角度来说,任何事情都是带有感情色彩的,你无法不直视那些死亡,你无法不为他们的冤屈而愤愤不平,你的视野扩大,与你的种群相联系,与你的国家相联系,与整个世界相联系。于是,你不再纠结于某个个人的喜怒哀乐,这看起来没有丝毫的价值。你的生命有了使命。

    尽管你生活在欺骗中,尽管你无法洞悉所有的真相,尽管你也没有能力去改变什么,但你的心境不同了。你知道你以后的人生方向是什么了,你明白你的追求是什么了,这无异于找到了一个目标,剩下的,就靠你自己一步一步地去努力去实现了。

    我以前在文章中写过关于“天命”的叙述,如今我似乎找到了自己的天命。我深爱着自己的祖国和人民,我不是中国人民的儿子,但我会为了所有的中国人而努力奋斗。这当真是我真实的想法。于是,有些东西真的变得无足轻要了。

    我始终相信真实,相信善良,相信美好。我不怕看到黑暗,但我会想这是黎明的前夕,这是光明即将到来的征兆。而且在某种程度上,我相信我们的领袖,相信我们的政府,相信所有的中国人都秉承的美好情怀。这是我最大的动力。

     

     

     

     

  • 2009-06-09

    罗京之死。 - [Thoughts]

    今天听了连岳的讲座,本来是说连岳和梁文道一起来的。继上次梁文道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没来演讲之后,这次我们学校教授的面子还是不够大,他再次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缺席了演讲。我其实一直在纠结要不要去,听完后,我发现如果不去,将是我的遗憾。

    连岳是个英雄,其英雄事迹是07年的厦门px项目事件。此事件我也不多说了,本意并不在这里。他说的有两点我很顿悟,一是他说难道批评者就必须是圣人吗?这句话的反问是源于有些人对参与px项目事件的赵玉芬教授颇有微词,说他主要是由于自己利益的卷入才会关心,才会去批评政府,而且还说赵玉芬在提案中不严谨,甚至没有基本的科学常识。连岳说批评这种事情不应该追求他的意图,你要是做得好,别人再对你仇恨也无法批评你,主要是你做不好,别人才可以抓到你的辫子对你进行批评嘛。所以,恶意的批评和善意的批评这种区分是完全没有必要的,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有批评说明有人有意见,每个人肯定不会都是圣人,都会犯错。我们惯常的逻辑好像认为这人提反对意见是触及了自己的利益才反对的,好像这样一来他的道德就会受到质疑。这种逻辑是不正确的。然后他还举例说罗素的遗言,罗素告诫弟子们他死后不要评价他,要由他的敌人评价,才是真实的。

    我觉得连岳这个观点很正确。我们生活在一个宣扬集体力量的社会里,我们忽视的往往是个人的利益,为了各种宏大的理想去牺牲自我。关于这种价值观,我觉得你爱信就信,你不信也是你的权利,我就不信。我不识大体,我自私自利,我爱怎么着就怎么着,你管得着嘛。当然,前提是我不去侵犯他人的权益,我觉得只要是符合这个前提,任何行为都是合理的。

    他还说道第二个有些噱头的话,说政府就像个小孩,该哄就哄,该揍就揍。看吧,英雄说的话就是不一样。他说这句话的语境是说厦门px项目事件发生后,政府动作迟缓,民众对此不满意,虽然最后还是决定拆迁,但有部分民众觉得散步得来的价值没有想象中那么大,他们建议继续跟进,继续批评。连岳的意见是在这个时候赞扬政府了,毕竟政治就是妥协的游戏,政府也做出了让步,给他个台阶下,你好我好大家都好。要弄得僵硬了,大家都完蛋。

    连岳还是很英雄的,一般英雄都不说自己很英雄,他也没说过。他说起罗京的一些事情,我觉得很关心,就找到了他的博客,

    5、中国的好处就是从来不缺死亡事件让人感叹一番生命易逝,如果你不曾为那些死去的矿工落过泪,没为那些屈死的冤魂落过泪,没为这一两天成都与重庆的死难者落过泪,罗京一死,你反而泪汪汪地说,生命好脆弱。这就是虚伪。

     

    7、有好几人拿罗京与《朗读者》的主人公对比,问我罗京有无无辜的地方。如果他站在审判席上,那要看到他无辜的地方,为他争权利。现在他做为”国脸“、”国声“站在高高的受奖台上,此时就要看到他的恶,以还原一个真相。——千万别辜负了《朗读者》这部好作品。

     

    之所以说他,是因为他死了。还有是因为有此我上校内,有一同学大发感叹,说什么“罗京去世了,我的青春时代也结束了。”哎呀,我当时看了这句话就真想骂娘。当然,我十分和蔼地反问了这位女同学,“罗京的死和你的青春有什么关系?”那女同学,理直气壮地回复到,“当然有关系啊,我们都是看他播新闻长大的嘛。他死了,也代表那个时代的我们也不在了。”啧啧,荼毒之深,令人发指。最无可救药的是,还披上了小资的文艺青年外衣,有种说不清楚的感受。

    罗京之死招致很多人的哀悼,我以为这就是全部,却远远不是。也有些人,对于罗京没有丝毫的好感。

    如果我们的铁骑继续前行,这个螳臂当车的歹徒,难道能阻挡的了吗? ”  这句话貌似是罗京说的,但又有人考证说不是。

    对他的攻击点还有就是他播了太多的假东西,当然也有人说他是身不由己,但ccav也不缺像杜宪,薛飞这样的人啊?

    我觉得连岳最后一小段很中肯,“

    8、也有一些人说罗京死了,连岳你的议论对死者不敬。我从来不认为死者不可议论,议论死者,让他得到真实的身份,这才是生者应该做的,阿谀奉承死者才是侮辱死者与生者。

    ”  连岳博客:   http://www.lianyue.net/blogs/rosu/archives/133845.aspx

     

    ps:我看了《人民日报 38小时的挣扎》http://groups.google.com/group/Fwolf-Toread/browse_thread/thread/481ce0265b60e189?fwc=1  ,很震惊。这让我在一片大海里看到了太阳。这片大海甚至连wikipedia都没有探究尽。

     

     

  • 2009-06-04

    假借哲学之名。 - [Thoughts]

    在 对科学的怀疑 这篇文章里,有位朋友进行了很认真的回复,很精彩。我回复了他,后来又想了一下,觉得有些疑问还是不能释怀。

    唯物与唯心,在中国并不是对等的,很大程度上我们被教育成为坚持唯物观,而认为唯心主义是错的,不正确的。但其实,我认为这两者差别并没有那么大,甚至唯心主义在我看来更接近真实。

    为什么呢?唯物主义建立的基础就是以“客观”为准,唯不依据人类主观意志改变而改变的物为准。很多人以为这很客观,这很科学,但实际上呢?我认为这只是一个浅层的回答。不管唯物还是唯心,都在于“唯”,而这个字到底赋予在心上还是物上,都只是一种选择,也就是说唯物主义并没有回答原命题,只是选择了“物”作为一个他们认为客观的标准。那关于这个世界究竟是什么,究竟以什么方式运作,唯物主义选择通过以不变的“客观”来描述,而唯心主义则更注重人的内心体验,也只有借助一定的标准依据,才能够回答。这样一来,就可以很好地看到两者只是观察方式的不同,而不是有天壤之别,完全相悖的了。

    我对于科学的质疑也是在于这点上:太过强调客观,一切以客观为标准,实际上是脱离人性的,既然脱离了人性,那又如何体现其价值呢?

    对于历史尤其这样。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恐怕有很多人不记得了,或者即使记得也不愿意去追究什么。我问过一些人,为什么会对事实的惨象没有丝毫的怜悯之心?他们的理由大致有几样,1是认为其他所谓的民主国家也不有过这样的经验教训吗?作为一个执政者,必要的暴力血腥是容许的。2是他们认为一切以大局为重,一切以稳定先行。3是他们对于这种历史没有丝毫兴趣,既没有充分了解到事情的实情,也不想去了解,对于他们而言,这无非又是一个话题与谈资而已。

    关于1,我很久很久都没有找到答案,觉得这似乎也说的过去。但是,我觉得这和我内心的担忧分离开来了。我担忧的不是这段历史,而是掩盖隐瞒,而是遗忘。而这恰恰就是现在的人们做的。后来我查找资料,发现并不是那么回事。坦克与学生的对峙,天安门 母亲的出现,以及迟迟不能公布的数字与愤恨,这种事情在任何当代的国家中都会遭到严厉斥责和控诉,有的国家是有过,但那是100年前,而我们的事情出现在20年前,在一个已经公开标榜自己是社会主义社会初级阶段的国家里发生的。这怎么能相提并论呢?中国人对于个人的生命从来都是极度珍视的,但对于别人的生命从来都只是“又一个生命”而已。有人形容中国人像一个大粪缸里的驱虫,多得已经毫无尊严与价值了。

    关于2,我是极度厌恶的。这样是我为什么认为余秋雨是个王八蛋的原因。为了稳定就可以放弃个人的基本权利?为了稳定就可以放弃个人的生命?为了稳定就可以放弃促使政府前进的抗议?甚至还会有人说,政府不是在改吗?不是在慢慢来一步一步变好吗?何苦要这么激进呢?长平博客上有篇文章说得好,说这种“激进方式”耗费的社会成本远比你慢慢改来的少。只是中国人有太多孬种,只想享受别人的成果,自己还在那墙头草,眼见哪方占了势,就偏向哪方,倒是真正的英雄,被我们遗忘,甚至还在那故作聪明地鄙视他们。

    关于3,似乎是这个社会甚至这个时代的通病。对于历史没有兴趣,对于整个民族整个国家的过去与未来都不怎么介意,只关心自己的工作,有没有钱赚,有没有发展前途。这种个人主义我是鄙视的,但我不否定,毕竟也不是每个人都会去想所谓的“大问题”,如果真这样,这个民族也不见得有多好。但我觉得,你想不想知道是你的权利,但至少你应该可以有选择知道不知道的权利,而不是说只能被动接受不知道这个选项。我上网搜那个词,都被屏蔽掉了,即使搜英文**,也被聪明也愚蠢的google屏蔽掉了,百度更加孬,这不用说的了。我发现wiki还偶尔可以上,但貌似今天上了一次就不能再上第二次,关于某某风波的详细概况,我就是通过wiki知道的。虽然不能说它完全准确,但至少提供了一些资料可供参考。

     

    这周上课老师讲日本新闻史,他说日本人就一个词可以形容,变态。还说中国人为什么遭到日本人的屠杀,因为日本人在心里根本不把中国人当人,他们心中的中国人在唐朝之后就完全没有了。听到这样的话,是既愤懑又羞愧,一种说不出的感受。我在鄙视国人劣根的时候,是很痛心的,但是那是出于爱,对于国人的爱,对于民族的爱,对于祖国的爱,这种爱建立在更广泛的优点上,中国人在这个世界上混了这么多年,必然有他生存下去的一套哲学。我并不痛恨我是个中国人,相反我很自豪,不是那种谁谁谁又拿了奥运冠军的盲目的自豪,而是发自内心的自豪。

    不要说我多么愤世嫉俗,不要说我多么装逼。在真相面前,我们都是渺小的,但这不是我们忽略真相的理由。

  • 2009-05-24

    你会选择自杀吗? - [Thoughts]

    卢武铉自杀了。很多人认为是他的贪腐导致了自己的毁灭,而他选择自杀这种极端的方式结束生命,却让很多人吃惊,进而叹息,甚至有人指责李明博政府对于卢武铉过于苛刻,直接导致了他的自杀。

    一个退位的政治人物,迫于民众的压力而选择自杀,的确不常见,这从侧面说明了韩国人对于廉洁的要求极其高,高到一个退位的总统都不堪其扰,自杀谢幕。反观我们“台湾之子”陈水扁,在绝食期间被人拍到偷吃零食,这种又作婊子又立贞洁牌坊的行为,只会加重他卑微的投机者形象。与卢武铉相比,高下自见。

    我当然不是鼓励自杀,但最近接二连三的自杀事件却让我们看到了许多深层次的含义。

    广州当然也有自杀的,而且这起自杀事件的猎奇色彩丝毫不亚于卢武铉。

    一名男子在广州某桥上准备跳河自杀,但迟迟不行动,堵塞交通多时,警察也来了,在桥面上铺起了气垫,准备营救他。这时,一名老伯爬到桥上,说要劝服这名自杀男子,刚没说几句话,这老伯将男子推下栏杆,男子急速下落,碰到了几根铁栏杆,摔倒了没有充满气的气垫上。

    老人像英雄一般,坐在桥顶上不断地向两侧的围观者行军礼。有人挥舞着手中物件,大叫:“大叔好样!大叔好样!”老人走上消防云梯,回到桥面。

    突然,一只拖鞋“嗖”地砸向老人,随后又飞来一个饮料瓶。老人表情惊讶,围观者中传出咒骂声:“这是杀人犯!”

    人群中有人大喊,这老人要不就是神经病,要不就是当事公司花钱雇来解决问题的。“你想,他怎么可能胆子那么大,要是搞出人命怎么办?这种人啊,花个十万让他杀人他都愿意去。”

     

    “伤者陈富超正在市红十字会医院医治,腰椎骨折,医生说可能终身瘫痪,医药费要几十万元。陈富超说虽然老伯是一时冲动将其推下桥,但仍要告他谋杀未遂。”

    据后来调查,这名老伯患有神经衰弱,虽然以前也有见义勇为,但这次却是在去医院的路上遭到别人“跳楼秀的表演”,实在气不过,于是发生了一上一幕。而那名跳河男子,据其妻子言,是因为欠债走投无路,才跳桥的。那座桥,也是几经上演“跳河秀”,成了市民的心头之患。

    这件事,我是这么看的,

    1.推人老伯肯定是错的,而且是有罪的。即使那位自杀者没有受伤,完好无损,老伯仍然是有罪的。怎么可能以这种方式来解决问题呢?为了所谓的“大众的利益”而去损害某一个人的生命?这不是蔑视人权是什么?我们还有什么理由去为这种罪恶行为辩护?所以,当我看到有人赞赏老伯的行为时,我不寒而栗,而当我看到文章有写说有人朝老伯扔鞋时,我认为还是有人有理智的。这种行为没有商量的余地,就是有错的,有罪的。

    2.老伯到底有没有刑事责任?我不是法律方面的专家,也不好说,但看文章的意思是说关键在于老伯有没有谋害自杀者的动机。这个很明显是没有的。老伯是看到了下面有气垫,以为推下去也没有什么可以伤害到的,所以就这么做了。在这个讨论他罪有多少的层面上,我认为老伯的神经衰弱不可以考虑进来,神经衰弱并不能影响人的决断,而法律是讲究理的,而不是情面。我想很多人认为老伯也很冤就是以为老伯“有病”,而且出于好心,所以应该判得轻一些。这个观点我认为是极其不正确的。为什么法律有公共约束力?就是因为它的不可变性,对于任何人都是一视同仁,对于任何事件也都是一样处理,绝不会因为讲情面而有丝毫的改变。在这点上,我认为是中国人固有的“通情理”的想法作祟,这是不对的。

    3.为什么那条桥老是出现“跳河秀”呢?这其实又回到了自杀动机的讨论上。之所以跳河被看做一场“秀”,其实已经默许了一个事实:出现次数太多了,而绝大多数的自杀者或许并不想自杀,只是用这种方式来“搏版面”,换取大众媒介的关注,渲染个人影响力。我觉得从这个整体出发,是十分可悲的一件事情:到底什么样的社会才能畸变出如此的行为来获得关注?到底什么样的冤情需要这么极端才能吸引眼球放大悲哀?这种绝望绝对不是一件好事情。我们的政府,我们的媒体应该深刻反思。

    4.关于人们对于这个事情的看法。腾讯做了个统计,“老人推倒跳桥讨薪者应被追究刑责?”“应该,涉嫌故意伤害他人”的有11448票,占到了50.83%。“不应该,老人动机是好的”的有6691票,占到了29.71%。“应该受到处罚,但不该刑拘”的有4381票,占到了19.45%。这说明我们公众对于这种事件的看法越来越理性了,也透露出公众的一种进步,至少可以分开理和情,是个不小的进步。只不过我还是有些怀疑这个粗糙统计的真实性,与我以往对于网民的看法相左了。

     

    自杀在英语中叫commit suicide,而commit一词一般是与crime连用的比较多,这也可以略微反映出西方人对于自杀的看法,自杀也是一种“罪”。在我们劝服自杀者的过程中,会很常用到一些思维惯式,比方说你自杀了你父母亲怎么办啊,你小孩怎么办啊,他们会很伤心的啊之类的。我认为这样的劝服是没有效果的,我们其实是加重了自杀者的自杀倾向,为什么呢,你提到的这些人都是别人,不是自杀者自己。自杀者要杀的不是别人,是自己,那你提这些人有什么用呢?再者说了,自杀者之所以自杀,就是认为自己没有了希望,自己才是最中心的。所以,要让他们明白,他们是受到人重视,他们是有价值,有意义的存在,而不是没有希望的。这是我的一点看法。

    对于自杀,我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一是对于那些已经往生的自杀者,我敬佩他们,他们有勇气放弃生命,以及对这个世界的热爱,那是一种无比巨大的勇气,如果转换到其他领域上,定会成功。而对于那些准备自杀或者说想自杀的人,我极其鄙视。有什么事情值得你去用死亡面对?这个世界要是让你看不到丁点希望那就努力改变它!为什么选择逃避呢?自杀了就可以逃避得了吗?未必。再者说了,这个世界上有无数的人想好好活着却没机会,你现在有机会活着却眼睁睁地放弃,面对他们的时候,你究竟情何以堪呢?

    李敖曾说,“我在台湾有很多敌人,但现在他们都死了,只有我活着,所以我一有空就到他们的坟头小便,羞辱他们。”大师用幽默诠释了生命的意义:生命的长度或许不如生命的深度重要,但长度是一种希望,谁能保证你不能在另外一个长度里成就更深的深度呢?

    好好生活!